国家规定,餐厅中的最小餐厨比例是多少?
餐馆面积不超过50平米时,厨房与餐厅比例不小于1:2.5
超过50平米时,厨房与餐厅比例不小于1:3
最新进展:餐厨比的限制已经调整!
1、国家法律修订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了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http://www.gov.cn/xinwen/2015-04/25/content_2852919.htm
其中33条对于餐厨比给出具体要求: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2、国家食药监总局法规修订
2015年8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3/128340.html
其中第十一条沿袭食药监总局关于餐厨比的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暂行)
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国家食药监总局、中国烹饪协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北京市食药监局组织了多次的政策意见会议,收集代表餐饮企业的意见,对其进行了调整,促成了此项细则的出台。
全文见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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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比(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一直是餐厅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硬性规定的指标之一。
1.法规沿革
1990年实施的《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JGJ 64-89中规定餐馆的餐厨比宜为0.85-1.3.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2011年8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附件1中对150-500平米的餐馆,规定餐厨比要大于等于1:2.2,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餐厨比可适当减少,有关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管理局备案。餐厨比政策已有了很大的改进,但仍落后于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规范如下
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通知2.存在问题
随着HACCP和风险管理理念的应用,餐饮企业的管理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中央厨房或供应商提供半成品以及成品、店内简易加工已成为餐饮连锁企业经营的发展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中式快餐(80%)、西式快餐(95%)、时尚简餐(近70%)、火锅(近50%)等连锁餐饮企业在2014年不同程度地提升集中配送的比例,减少店内加工。“餐厨比”限制了餐饮连锁企业发展的创新。
很多连锁快餐品牌的餐厅面积在150-250平米左右,餐厨房比全国基本严格执行1:2.2比例,厨房区大约46.87-78平米,在租金日益高涨的当今,厨区面积过大,无法做到物尽其用。
3.建议
如能调整餐厨比适当降低25%-30%,则厨房区面积要求可减少11.7-19.5平米,增加到就餐区,可以为企业直接释放很大的租金成本压力。
呷哺呷哺、麦当劳、百胜、吉野家等餐饮连锁企业一直在推动此项法规的调整改善。
非餐饮就业人员拍脑袋想出来脑残规定,厨房多大老板说了不算政府说了算,中式饭店和火锅店一样的厨房面积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