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明星调解员丨张旭: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
1月12日,延庆法院举行了“前沿解纷 法融未来”明星调解员评选活动,7位行专调解员、律师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员荣获延庆法院2022年度“明星调解员”称号。今天,我们邀请到一星级明星调解员张旭进行专访,一起来听听她的调解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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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调解员简介
张旭,曾从事法律工作七年,自2019年7月起成为延庆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至今共调解成功案件2200余件,2023年以来已化解纠纷114件。张旭工作认真细致,有耐心,调解效率高,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赞许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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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调解员访谈
主持人:您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您本次获得一星级明星调解员的感受吗?
张旭: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工作的认可,我非常高兴能够获得这份荣誉;其次,每一次的获奖都是对我后续工作的鞭策与鼓舞,有欣喜也伴随了一份责任;最后,本次获奖也给我今后的调解工作增添了强大的动力,我将继续用心调解,助力延庆法院多元调解工作。
主持人:您以前就从事过法律工作,现在又来到人民法院从事调解员工作有4年时间,是什么力量驱使您一直致力于法律相关行业?
张旭:我认为是对法律工作的热爱。我在上学时期就喜欢法律专业的课程,毕业后,7年的法律从业经历让我学习到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同时也积累了一些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从事法律工作使我更加坚定了自己想要投身法治事业的信念;自2009年担任人民调解员以来,我耐心帮助老百姓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看到大家的烦心事迎刃而解,我也乐在其中。我对调解工作很感兴趣,同时我也以化解纠纷为乐,所以我十分热爱人民调解员这份工作。
主持人:您四年来共收案3641件,成功调解2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60.28%,有没有一些特别的案件让您记忆犹新?
张旭:我跟大家分享一个被告池某与原告赵某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当时池某骑的三轮车撞到了正在步行的赵某,赵某是一名未成年人,事故经认定,池某负全部责任,池某没有购买相关保险。赵某被撞后花费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7000余元,双方就上述赔偿问题一直协商未果,赵某父母情绪非常激动,赵某的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诉至法院要求池某赔偿相关损失。
主持人:那您最终怎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合意的呢?
张旭:我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案情。而池某第一反应就是不同意调解,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赵某父亲称赵某还是未成年人,被撞后不仅受到了惊吓,还影响了学习进度,但事故发生后池某并未对受伤的孩子表示关心,也没有医药费的赔付,现要求池某赔偿各项损失。经过与双方当事人的反复沟通,我发现池某有情绪是因为赵某父亲曾对其进行语言攻击,池某心中有气,故不同意调解。找准案件症结所在后,我继续给池某做思想工作,强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并向他讲述一个父亲在孩子受伤后的焦急心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解开了池某的心结,并最终同意进行调解。
主持人:听了您的调解故事,我们都感受到了您的用心调解,忍不住为您的暖心调解点赞!最后您能不能和大家分享一下您做调解工作的心得呢?
张旭:从事了四年的调解工作,我总结出如下心得体会:要成为一名合格的调解员,除了要热爱调解工作、注重丰富调解方式、创新调解方法外,最重要的是要做到“三心”,即耐心、细心、诚心。一要做到耐心,就要认真倾听,以静制动,控制情绪,避免当事人情绪爆发;二要做到细心,就要认真阅卷,用心琢磨,严谨调解,确保调解合规合法,不出纰漏;三要做到诚心,就要热情接待,实心实意,以言行感化当事人,用真心化解纠纷。
人民调解为人民,延庆法院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切实推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纠纷化解在前端,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建设,组建“法融青春”多元调解+速裁审判团队,多次组织法治副校长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成立延庆法院“法融青春”法官工作室,为延庆区法治教育、法治校园建设积极贡献司法力量,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助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延庆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供稿: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策划:王 薇
文字:苏晓华
原标题:《你好,明星调解员丨张旭: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