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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24-04-29 点击量: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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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是北京市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阶段,也是海淀区落实首都中心城区功能定位、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重要阶段。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海淀区委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会会议全面阐释了海淀发展适逢新机遇,要有新作为,应加快建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加快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让海淀人民共建共享更加美好的生活,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更大贡献。为此,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关于制定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本规划纲要。

第一章 在新的城市战略定位下谋划海淀新发展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开创了发展新局面。“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新任务新要求,海淀区有责任、有条件、有能力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下开创海淀更加美好的未来。

第一节 “十二五”时期发展回顾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对海淀工作的系列指示要求,着力推进创新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大、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2015年世界田径锦标赛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任务。

  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为统领,以南部中关村科学城、北部生态科技新区、中部“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景区等三大功能区为载体,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高精尖”经济结构初步形成,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保持领先优势,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态势明显,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提高,在常住人口年均增长不到3%、劳动力年均增长4%左右的情况下,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速均超过10%。

  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步伐,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新驱动作用更加凸显。率先落实中关村“1+6”、“新四条”等先行先试政策,修订出台了推动新一轮创新发展的“1+4+1”政策体系。海淀园总收入预计达1.63万亿元,年均增长18.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5300家,占全市一半;园区科技经费支出累计超过2400亿元;技术合同累计成交总额超过6000亿元,占全市四成以上。高端创新创业要素加速聚集,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中国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等挂牌。启动中关村大街整体改造升级,打造全国创新创业新地标。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扎实推进,聚集了一批优秀创新人才。

  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完成北坞村、唐家岭、中央党校西墙外等重点地区整治改造任务,四季青镇整建制“农转非”取得突破性进展,“东升模式”、“玉泉·慧谷模式”为全市农村改革发展探索了新经验、树立了新标杆。城乡结合部地区加快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村城市化改造任务完成,新农村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城市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全面打响“大城市病”治理攻坚战,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京包高速(五环-六环)、沙阳路等一批道路建成通车,治理上地信息环岛路口等多处拥堵点位。实施绿道工程50余公里,启动园外园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城市绿化覆盖率达51.59%。清洁能源体系建设逐步完善,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推进。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率为20.6%,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累计降低率为32.3%,提前完成了规划目标。

  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积极探索创新区域融合发展模式,以首善标准做好“四个服务”,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养老、住房等公共服务质量和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以内。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健全,服务保障水平居于全国前列。中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和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累计建设和筹集保障房8.06万套,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深化平安海淀建设,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称号,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更加有效,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区县中率先试编全口径预算。大力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营造了齐心协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全区整体文明水平不断提高,荣获“全国文明城区”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区”称号。

  “十二五”时期是举全区之力,推动海淀科学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积极成效,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的五年;是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城市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的五年;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五年。海淀人民谱写了科学发展的新篇章,进一步彰显了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首都科学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标志着海淀发展迈上了新台阶。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应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推动海淀新一轮科学发展还面临的深层次问题:综合经济实力和竞争力需要进一步提高,“高精尖”经济结构优势需要进一步巩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仍然艰巨;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创新要素活力尚未完全释放,创新创业活力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能仍显不足;疏功能控人口,解决交通拥堵、治理大气水环境污染等“大城市病”愈发紧迫,实现城市服务和管理的法治化、精细化、现代化的要求仍需努力;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和结构性失衡比较突出,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改革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有待加强,对深层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需要深入推进。我们应以更加自觉进取的精神,下大力气破解发展面临的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在更高的水平上推动海淀科学发展。

第二节 把握战略机遇期

  “十三五”时期,海淀发展适逢新机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推动新一轮科学发展确立了“主基调”,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的重要讲话,明确了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新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战略目标,中央进一步明确了海淀是首都中心城区的功能定位,为各项工作确立了根本指针。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实施,为推进区域协同、挖潜发展空间、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内涵集约发展质量水平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市委要求积极探索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融合发展的新路径,为海淀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指明了方向。

  “十三五”时期,海淀发展面临新挑战。特别是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疏功能减人口、治理“大城市病”等任务还很艰巨。创新创业资源优势转化为“高精尖”经济增长优势、引领支撑首都可持续发展和辐射带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区域发展和公共服务不平衡,城市化进程还需进一步提速。文化软实力与城市功能定位还不完全适应,提高居民素质和地区文明程度、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区内在品质还需久久为功。

  “十三五”时期,海淀发展要有新作为。要实现更高质量的科学发展,必须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海淀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首都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着力在谋创新促发展、疏功能减人口、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城市化、优化和谐宜居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等重点领域,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第三节 谋划创新发展新篇章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牢牢把握首都中心城区功能定位,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探索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快建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加快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让海淀人民共享更加美好的生活,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要求

  “十三五”时期,要高举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旗帜,全区上下凝心聚力、统筹谋划,进一步强化“海淀区就是核心区、核心区就是海淀区”理念,依托海淀创新创业资源富集的区位优势,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坚定不移推进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基本要求是:

  ——聚焦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把创新驱动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瞄准前沿科技与产业发展趋势,大幅提升自主创新和产业化组织能力,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快创新创业新优势转换为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培育新业态,壮大“高精尖”经济实力,进一步发挥海淀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坚决完成疏功能减人口任务。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疏解非首都功能,有效控制人口规模,坚决完成人口调控任务,优化拓展发展空间,集聚符合功能定位的高端人才、产业项目和资金,着力增强服务保障首都核心功能的能力,在自觉服务国家和首都大局中提高自身发展质量和水平。

  ——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城市化进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依法治理、科学管理,发挥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产品优势,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增强城市服务保障和运行管理能力。

  ——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深化绿色发展,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消耗上限,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力度,以“山水林田湖”为骨干,构筑青山绿水常在、充满生机活力的城市生态环境。

  ——持续增强共建共享的获得感。不断增加民生投入,构建多层次、广覆盖、优配置、齐共享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协同建区,不断提高区域共建共享和开放融合工作水平,充分调动驻区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做好“四个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三、发展目标

  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总体部署,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任务要求,今后五年海淀要在以下方面取得新成果:

  ——创新创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不断提高。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7%以上,力争为全市经济提质增效做出更大贡献。到2020年之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产业功能布局进一步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品质稳步提高,“高精尖”经济实力不断壮大,海淀园总收入年均增速达1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65%以上,对首都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

  ——疏功能减人口取得突破性进展。高消耗、低产出的一般性产业淘汰退出,低端有形市场和物流仓储基地疏解退出,区属国有和集体经济业态调整升级,部分教育、医疗、培训机构等服务功能有序疏解。全区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312.6万人以内。

  ——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教育、养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四个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便捷,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持续下降,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消减,污水处理率大于9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得到修复,城市绿化覆盖率达53%,消除环境脏乱差现象,城市生活舒适度不断提高。

  ——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市民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中关村精神广泛弘扬。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文化强区地位进一步巩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深化,开放、协同、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效。民主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二章 优化提升首都中心城区功能

  海淀区是首都“四个中心”功能的主要承载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重要区域,落实好作为首都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的转变,在自觉服务国家和首都大局中,把疏功能减人口作为重中之重,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有效控制人口规模,加快农村地区城市化,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促进历史文化传承与创新,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先行先试,建成国际一流和谐宜居文明区。

第一节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

  一、严格控制增量

  严控新增不符合首都中心城区功能的产业。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禁限目录,严把企业登记、项目审批准入关。严禁新增传统农林牧渔业(环境绿化除外)。严禁新增一般性制造业和高端制造业中比较优势不突出的生产加工环节。严禁新建和扩建除满足市民基本需求的零售网点以外的商品交易市场设施和未列入规划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和批发市场。调整完善各项产业补贴扶持政策,推进产业业态优化升级。对招商引资、承接产业坚持高标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禁低端低效产业项目落地,实现产业空间高效集约利用。

  严格新增教育、医疗及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机构等。严禁新设立面向全国招生的一般性培训机构。严禁教育咨询机构扩大经营范围进行教育培训。严禁五环内新建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增加医疗机构床位总量(中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机构除外),部分街道禁止新建医疗机构和增加医疗机构床位(中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所除外)。严控新设或迁入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机构。

  二、有序疏解存量

  加强疏解顶层设计。坚持疏与控双管齐下、市场与政府两手用力、疏解与提升同步推进,健全倒逼机制、激励机制、合作对接机制、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机制,科学制定疏解计划,“禁、关、控、调、转”综合施策。突出抓好年度重点疏解项目,坚决疏解一批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低效业态和有形市场。坚持功能疏解与创新发展、高端人才聚集、服务驻区单位、提升城市品质、方便群众生活高度统一,高效利用腾退空间,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高精尖”产业发展。

  加快高消耗、低产出的一般性产业调整退出。坚决退出排放污水较多、对环境危害较大的畜禽养殖场。坚决退出一般性制造业,就地淘汰建材、化工、纺织、印染、铸造、电镀等污染较大、耗能耗水较高的行业和生产工艺。

  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业态调整升级。推进区属国企办的有形市场和出租大院拆迁腾退,加强小门店清理整顿,2017年前基本实现原有配套商业网点回归便民服务功能。加快区属房产和土地资源经营业态的调整升级,重点发展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城市服务业、科技服务业。通过清退、收回、关停、转型升级等措施,完成集体土地上的低效企业清理整治,加强对街镇产业项目落地指导,实现环境改善、人口调控、用地集约和产业升级同步推进。

  引导支持部分有形市场和大宗商品仓储物流基地疏解退出。积极推进服装、小商品、建材家具、汽车配件、花鸟鱼虫等专业市场向区外疏解转移。继续推动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升级。加大摊贩聚集市场拆违力度。引导和推动农副产品、基础原材料等大宗商品仓储物流功能迁出。通过支持便民菜店、超市售菜、开通蔬菜直通车等多种方式,有效保障居民生活基本消费需求。

  推动部分教育服务功能疏解。大幅压缩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区内办学规模,支持其教学环节向远郊区和河北地区有序疏解转移。通过办分校、联合办学、品牌输出、搭建互联网平台等方式,统筹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服务和辐射周边区及津冀地区发展。

  推动部分医疗服务功能疏解。修编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有序引导南部医疗机构向五环外地区转移。通过开办分院、合作办医、组建医联体、共建护理医院和康复医院等方式,结合规划有序安排优质医疗资源向资源薄弱地区疏解。

  推动部分养老服务功能疏解。建立区属公办养老机构入驻及评估管理制度,重点接收具有海淀户籍、政府托底保障的四类养老对象。引导社会资本在有条件的远郊区和津冀地区合作建设新型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型社区,积极推动异地养老和康复疗养。

  配合中央、市属单位做好功能疏解工作。强化街镇属地服务与疏解责任,支持配合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有序迁出,老校区向研究生培养基地、研发创新基地和重要智库转型。配合做好部分市属高校搬迁,推动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向区外疏解。配合服务好中央、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驻区部队所属单位有序疏解。

第二节 加强人口调控

  一、落实人口调控目标任务

  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确保全区常住人口在2014年基础上每年降低2-3个百分点。实施地下空间清理整治行动计划,严禁地下空间散租住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实现既有违法建设逐年递减,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健全无证无照经营排查机制,坚决取缔无证市场和无照经营商户。综治、工商、食药、税务、城管等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秩序、市场经营秩序和城市环境秩序的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减人添绿,北部地区建设强化就地改善与异地疏解相结合。加强腾退空间管控,坚决防止腾退空间非首都功能和人员再聚集。

  健全人口调控措施。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量水发展原则,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以业控人、以房管人、以证管人的体制机制。加强统筹规划,严控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努力实现职住协调。开展房屋供给总量和结构研究,严控新增居住类用地规模。严格执行房屋租赁标准和管理规定,健全违法群租房整治长效机制。加强户籍管理,落实积分落户、居住证制度。

  促进人口结构优化。科学研判产业和人口状况,按行业和街镇辖区加强人口结构与布局分析。加强对支撑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功能定位的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所需要的高端人才储备和供给,在科技创新驱动下加大对就业人口分布的优化和调整,进而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供给水平和效率。

  二、加强人口调控工作管理

  着力完善人口调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双调度”、“双责任”机制,按照减人口目标分解任务,制定折子工程,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街镇属地责任和部门工作责任。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完成北京市下达的人口调控任务。

  完善人口数据动态监测机制。通过人口普查、抽样调查、大数据监测、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核对等措施,完善人口数据动态监测和共享机制。开展城市综合承载力压力动态评估,建立重大政策出台、重大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启动时人口评估制度,建立人口调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统一的动态机制。

第三节 加快农村地区城市化

  一、深化农村改革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完善海淀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深化集体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加强服务,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成镇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健全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理顺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关系,鼓励农用地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集中,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统筹集体产业用地规划,盘活集体产业用地资源。落实城乡结合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推广东升科技园集约利用集体土地、同步实现疏功能减人口的发展模式。切实加快北部地区“一镇一园”建设,探索推进集体经济建设主体、投融资模式、镇级统筹开发等领域改革。推动集体经济与园区主导产业融合发展,让镇村和农民分享更多发展成果。

  二、推进农民市民化

  加快推进整建制“农转非”。创新集成政策,推动市、区、镇三级统筹,发挥镇村主导和农民主体作用,按照协调有序、先易后难、“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加快具备条件的村镇整建制“农转非”,到2020年,全区实现城镇化社会保障体系全覆盖,基本实现户籍农民成为“带着资产进城”的城市居民,使“农民”从“身份”变为“职业”。

  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创新生产和组织模式,缩小南北不平衡差距,多渠道拓宽农民收入来源,大幅提升农民收入。

  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城市化进程中同步加快农村地区人才培养,启动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与素质教育工程,增强农民城市化进程中的就业与发展能力,提高文明素质,转变生活方式,使农民全方位融入文明首善之区的发展建设。

  三、发展都市现代农业

  大力发展高科技农业。继续强化育种、林业、农业生物遗传等优势产业领域的产、学、研、用合作,扶持一批涉农骨干企业,服务于粮食安全等国家重大战略。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展示、示范、应用。加快建设高科技农业示范区。

  探索发展高附加值农业。高效利用农用地,挖掘农业综合功能,发展生态科技农业、景观农业,提高农村休闲服务、生活性服务业水平,构建现代农村产业体系、生产经营体系,提升农业附加值和劳动生产率,建设京西稻、蔬果等一批特色精品示范基地,树立高端、高效、生态、安全的海淀农业形象。

  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

  率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从加快实现“全覆盖”向全面实现“均等化”目标迈进。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提升环境品质,延伸公共服务,加快交通、商务、教育、医疗、文体合理布局,优化公共服务供应结构,使海淀现有农村地区成为人口规模合理、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绿色生态发展区域。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统筹,加快实施农村地区乡村路网、供水管网、污水管网、垃圾清运网、电网、互联网等“六网改造提升工程”,加快电力设施改造与保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统筹实施煤改电,基本实现辖区内无燃煤。

  五、加强农村社会治理

  改造建设的同时加强服务管理。按照整体腾退和就地改造相结合的原则,统筹推进北部地区城市化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和特色发展,构建若干本地区就业、居住和综合服务中心。以现代城市管理标准和方式,加强农村地区社会管理服务规范化、制度化。

  开展农村社会治理创新试点。针对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宣传引导和民主监督。积极开展腾退回迁安置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强化社区功能,完善基层自治,传承乡土亲情,共建和谐社会,强化新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顺利完成传统农村社区向现代城市社区的过渡。

第三章 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

  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举区域之力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把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中关村人才特区核心区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中关村先行先试优势,围绕发展新任务、新格局,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构建协同融合创新体系,着力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着力优化功能区空间布局,探索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将海淀区打造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

第一节 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一、着力推动原始创新

  加强知识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先导研究和研发创新,形成以高校院所为主体的面向市场的知识创新体系。结合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和北大、清华等驻区高校研究型大学建设,支持一批研究型大学和优势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支持一批顶尖科研机构以及体现国家综合科技实力的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积极推动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创新基础平台落户。

  突破一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创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积极承接“核高基”等国家重大科学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催生一批具有引领性、带动性的颠覆性原创技术,成为国家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策源地。

  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加快培育和聚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百亿、千亿元规模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领军企业开展技术布局,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和工程化平台,逐步健全完善自主技术体系和知识产权体系。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全面推广知识产权托管工程,培育一批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占有细分领域较大市场份额的“隐形冠军”。

  鼓励企业开展开放创新。支持企业以全球视野谋划创新,推动研发创新、市场拓展、资本运营、知识产权运营、品牌营销等全方位国际化发展,加快构建全球化的开放创新格局。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园区企业科技经费投入强度达5.8%。鼓励企业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进产业业态、商业模式和产业组织模式创新。

第二节 大力推动协同融合创新

  一、建立健全协同创新体系

  强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建立健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打造各类专业化协同创新平台,培育各类创新型产业组织模式,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支持建立集技术研发、人才培养、项目培育、市场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探索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技术研发无缝衔接的科技成果培育、转化、产业化的新机制。支持推广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北航先进技术研究院等新型产学研用合作新模式,实现高校院所优势学科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依托众创空间,优化产业孵化培育模式,支撑创客型经济发展。积极推进资本并购主导的投资型产业组织模式创新,形成技术+资本+商业模式推动创新的良好局面。

  加强全产业链协同创新。着力推进领军型企业主导的全链条协同创新,支持领军企业面向技术创新需求,搭建一批专业领域的产业技术研发平台,整合上下游资源构建全产业链技术创新网络,促进产业链结构再造,提升全产业链创新能力。

  二、深入推进融合创新

  深化央地军地融合创新。强化央地融合创新,充分发挥驻区央属高校、研究院所、企业等在创新人才、科研设施、技术成果、市场推广等创新资源上的优势,服务对接好总部经济,引入社会创客、海外创新团队,鼓励央属单位探索融合创新的新途径。深化军民融合创新,依托军民融合产业联盟、军民融合产业园等平台和载体,推动军地、军校、军民(企)研发合作、成果转化,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项目。

  拓展行业融合创新。鼓励华为、小米等先进智造企业和百度、微软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向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开放技术、管理等资源,提供研发能力众包方案和开发者平台,支持高校院所向创新创业主体开放共享科技成果、信息服务等资源,创新合作模式与利益分享机制,探索研发式服务众包新方式。推动科技和金融融合创新,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深化国有企业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创新。区属国有企业加大转型发展力度,通过合作设立基金、参与项目投资、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与高科技企业的高效对接。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带动作用,撬动更大规模的社会资本,实现区属国有资本与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创新发展。

  三、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与产业协作

  积极参与京津冀跨区域协同创新。探索海淀特色的跨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模式,搭建跨区域协同创新创业平台,推动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助推三地共建一批协同创新中心、共性技术合作研发服务平台、成果转化基地等创新载体,促进三地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和先行先试政策跨区域交叉覆盖,承接一批国家重大专项,围绕智慧城市建设和优势产业领域形成一批自主创新成果。

  加强京津冀产业对接合作。发挥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作用,以主导产业为牵引和依托,加强与北京市内分园合作和津冀产业对接。推广海淀园秦皇岛分园等合作模式,实现由零散企业的“自发对接”到产业链的“平台对接”、再到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的“协同发展”。把握冬奥会契机,推进在京张城际沿线、张(家口)承(德)生态功能区等地布局,以产业转移为牵引,带动非首都功能有序疏解,力争在京津冀“4+N”产业平台合作中实现新突破。

第三节 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一、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

  完善创业孵化体系。构建创新创业支撑平台,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依托中关村大街,推动具有海淀特色的创新型孵化器、众创空间和线上线下融合的众创平台建设,开展创业全过程孵化服务,重点支持一批具有原创性、核心性、前沿性、战略性影响的双创项目,同步推动高成长性企业优选落地。深入开展中关村创新创业季品牌活动,办好“双创周”。支持新型创业社区和创新型社会组织发展。

  完善研发服务体系。搭建研发创新对接平台,建立线上线下技术交流合作网络,整合科技中介力量,推动高校院所科技资源共享。支持重点领域的公共研发测试等服务平台,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成果转化服务以及研发、测试、设计、认证、技术咨询和跨领域融合创新等专业服务。支持社会力量搭建研发试验平台、中试平台、检验检测平台、智能制造平台等市场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

  加强质量强区建设。落实首都标准化战略,依托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鼓励开展标准创制,提升标准创新能力。以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提升为基础,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优势。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质量诚信意识,严格质量安全监管,促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质量环境。

  加强技术转移服务。聚焦优势学科领域,共建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基金,依托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中国技术交易所等载体,加快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建设,区域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速达3%左右。搭建面向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组建技术交易联盟等联合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高校院所建立技术转移转化平台,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

  优化创新创业空间布局。改造提升中关村大街,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创新创业特色功能街区。推动创新创业功能向沿线街道纵深辐射,支持具有技术服务能力及商业模式创新优势的创客群体和企业集群发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新地标和创新型经济集聚区。

  二、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着力实施知识产权强区战略。深化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合作,创建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城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速达5%左右。引导企业、产业联盟等开展国际标准制定和推广,支持企业申请国际发明专利、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引入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打造国际知识产权服务高地。

  开发知识产权高端服务能力。鼓励知识产权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重点在知识产权代理、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商用化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及国际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等领域开展服务,提供知识产权专利分析、专利布局、专利预警、专利战略以及知识产权运营等高端服务。

  三、深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健全覆盖全区的企业征信体系。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推进海淀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形成交换共享机制,支持征信机构发展,依法有序开放运用企业信用信息。

  深化覆盖全行业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信用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商贸流通、科技金融等行业企业信用建设管理。以信用产品在行政管理和金融领域的应用为引导,完善市场化的信用服务体系。

  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协会联盟等行业组织在企业信用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行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规范、信用标准、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信用行为。

  四、强化科技金融服务支撑

  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深化科技金融体制改革,探索开展银行为科技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试点、投贷联动试点、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试点。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做实并购综合服务平台、融资创新服务平台及促进上市综合服务平台,聚焦中关村西区等核心街区打造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引导金融机构聚集发展,促进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和业态创新,力争到2020年区域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总数突破2800家,股权投资机构总数突破1200家。

  建设新兴要素市场。依托海淀区良好的新兴金融业态发展态势,积极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大数据交易等新兴要素机构落地和发展。强化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四板市场)作为区域股权市场的对接渠道作用,加强与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转股系统对接,逐步完善多层次资本体系建设。

  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品牌。建设全国创新资本中心,大力发展创业投资,重点吸引天使投资要素聚集。建设中关村并购资本中心,吸引境内外知名并购基金聚集发展,支持境内领军企业进行海外并购。建设中关村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依托互联网金融产业园、互联网金融基地,支持第三方支付、个人征信平台、消费金融服务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发展。加强监管,引导、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建设中关村股权众筹中心,支持创新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通过股权众筹服务机构公开募集股本。

  五、营造创新发展国际化环境

  完善国际化服务体系。建立国际创新创业孵化平台,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孵化器。积极引进全球高端知识产权和专利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标准化认证机构、产业协会、产业联盟、民间智库等机构,构建支撑企业国际化发展的科技服务体系。深化国际化改革试点,推动开展企业境外投资自主权试点,深化境外投资和并购外汇管理创新试点,简化企业海外技术并购审批手续,促进企业并购投资国际化。

  积极融入国际创新网络。面向全球整合创新资源和创新链条,建设全球高端创新资源配置枢纽。积极引进全球高端科技资源,吸引国际先进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国际知名研究机构落地,加快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高端项目落地转化。支持中关村高科技产品和服务参与国际贸易竞争,鼓励领军企业带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抱团出海”。

  塑造国际化品牌形象。支持高校院所或企业举办有全球影响力的系列高端论坛、学术会议、展览展示主题活动或创新创业大赛。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冬奥会等全球性赛会进行品牌营销推广。提升园区建设发展国际化水平,加强与世界著名高科技产业聚集区的交流合作。加大在境内外主流媒体上宣传创新海淀的品牌形象,提升科技创新全球影响力。

第四节 打造高端创新人才聚集高地

  一、培育聚集高端人才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强中关村人才特区核心区建设,突出“高精尖”导向,深入实施科技人才、产业人才、教育人才、卫生人才、党政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具有海淀特色的各类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培养造就一批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级社会工作人才,深化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三站”建设,加快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聚集全球高端人才。注重人才、项目、资金、管理模式一体化引进,落实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海聚工程”、“高聚工程”,强化“海英人才”品牌效应,深入实施海淀区重点人才工程,加快汇聚区域发展紧缺的外籍专家、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创业领军人才、产业领军人才等国际人才资源。

  提升区属人才国际化水平。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掌握国际科技创新先进经验和发展趋势、能对接引进全球创新创业资源的党政人才队伍。5年选派500名左右综合经济、产业发展、科技管理、企业服务等领域的区属专业人才赴美国硅谷等世界级科技创新高地研修。

  二、优化创新人才服务

  健全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改革和完善人才评价与激励制度,积极探索职称制度分类改革,创新评价标准和方法。建立灵活多样的创新型人才流动与聘用方式。优化人力资本配置,改善人才流动方式。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化基地、大学科技园、特色产业园等建设,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平台。重点帮助优秀人才解决出入境、创新创业准入及缓解户口、子女入学、住房、医疗等实际困难。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各类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创新创业服务。

  优化国际化人才服务。争取先行先试放宽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签证办理、创业就业、境内外投资、外汇管理、进口税收等方面的政策限制。支持外籍人才享受关于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医疗、住房等各项特殊政策。落实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核心区创办企业的税收优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扶持政策。

第五节 深入开展先行先试

  一、积极推进全面创新改革

  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先行区。积极对接京津冀区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为国家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进行实践探索,形成更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以推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海外高端人才集聚、科技金融、境外投资等方面为重点争取中央和北京市授权开展改革试验,形成一批可向全国范围复制和推广的改革举措和重大政策。

  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与经济、科技与金融、创新成果与现实生产力、创新项目与产业、科研人员创新劳动与其利益收入全方位对接,探索形成有利于产生创新成果、有利于把创新成果变成产业发展优势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海淀园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园区新型运营管理模式,优化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管理体制。深入挖掘“1+6”政策潜力,全面落实“新四条”,强化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健全促进成果转化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试点,在科研资产管理、财政经费管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创业支持等方面不断试点并取得突破。

  二、加快推动政府创新治理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调整优化与创新创业相关的审批、认证、收费等事项。转变政府服务方式,全面推广中关村创业会客厅的一站式创业服务模式,建立创新创业网络化服务平台,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水平。大力培育发展科技创新中介组织,引导众创空间自主探索、自我管理、自律发展,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的创新治理体系。

  加快推动市场准入和监管改革。加快推动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改革,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互联网+”等重点产业或新兴业态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准入、监管等制度障碍,争取相应的先行先试政策落地,逐步建立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第四章 率先形成“高精尖”经济结构

  保持经济中高速发展,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刺激消费需求,以消费升级引领有效投资,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促进消费与投资良性互动,稳定经济增长。发挥功能区集聚带动作用,着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化三次产业内部结构,推动海淀经济在更高水平上平稳健康发展。

第一节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释放重点领域消费新需求

  提高消费增长质量和效益。引导传统商业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主动适应多样化消费趋势,增强消费吸引力。加强服务消费研究,探索促进新型消费增长的路径,落实促消费各项政策措施,以消费新热点、消费新模式带动消费升级,加快培育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等新型消费增长。

  培育消费热点。面向居民消费需求,实施健康、养老、信息、旅游休闲、绿色、住房、教育文体等领域促消费行动。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提升家政护理服务品质,提升老年人健康生活质量。高起点培育信息消费需求,建立有利于信息消费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打造“皇家盛典”、“游学硅谷”、“都市风情”、“健康生活”、“有机田园”、“民俗风貌”六大旅游系列产品,丰富游客旅游消费体验,提升海淀区整体旅游吸引力,争取将旅游消费更多留在海淀。倡导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支持合理性住房消费。用好用足“海淀教育”金名片,促进教育消费。落实《北京市关于促进文化消费的意见》,开展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办好惠民文化消费季,支持特色实体书店发展。拓展体育健身休闲的方式和途径,培育体育健身休闲产品,引导居民体育健身休闲消费升级。推动体育、文化与旅游相结合,打造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旅游景区、景点和线路。

  促进生活服务消费。推动便利店、早餐、便民菜店、美容美发、洗染、再生资源回收、代收代缴、家政服务等基本便民服务功能实现社区全覆盖。继续实施好海淀区菜篮子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扶持售菜面积20平方米以上的蔬菜零售网点700个,推进以驻店经营为主、直通车进社区为辅、网上配送为补充的蔬菜供应保障体系建设。鼓励企业打造便民服务O2O商业模式,发展网上订货(餐)、实体配送、网订店取等服务,实现社区商业便民服务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鼓励发展共同配送,推动末端物流资源的整合与规范,支持利用社区服务资源建设末端配送中心、服务站点。

  二、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增强有效供给。引导企业更加积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实施技术创新行动计划,增加优质新型产品和生活服务等有效供给。优化政策支撑体系,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减政放权,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助推企业高效率地运行,提高区域经济效率和活力。通过一系列鼓励政策,加快淘汰一批高污染、高能耗的产能。利用好新型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技术,优化提升区域产业业态。

  深化投融资改革。推进供需两端结构性改革,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优化投资结构,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快一批重大项目落地,扩大生态环境建设、城市环境治理、功能疏解、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的有效投资,发挥政府投融资引导作用,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强化持续增长动力。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创新投资运营模式。规范、引导与监管民间资本的投融资活动,促进民间资本合法经营,建立并完善科学管理体系,营造释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活力的环境。创新融资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对具备经营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民生领域项目,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加快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扩大政府引导性基金规模,充分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

第二节 调整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一、进一步深化中关村科学城建设

  丰富深化中关村科学城发展内涵,着力支持原始创新,聚集产学研创新主体和产业高端要素,集中建设新型特色园区和技术研究院,形成国家知识创新和战略性新兴技术策源地。通过中关村大街整体改造升级,梳理中关村大街沿线资源,整合发挥中关村科学城(海淀南部地区)创新功能,并向北延伸辐射到大上地地区,形成发展合力。沿知春路打造以航空航天技术和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为龙头的高端产业发展极。沿学院路打造以网络通信、信息安全、新材料等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区。

  二、推动北部生态科技新区建设

  全面推进村庄搬迁腾退和就地改造,统筹推进北部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生态绿心建设等工作,深化龙头企业产业组织能力和产业链整合能力,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精尖”经济结构的战略腹地,尽快形成产城融合发展新局面。以翠湖、永丰、中关村软件园三大园区为载体,加快集成电路产业设计园、北京协同创新园等专精特新“园中园”建设,推动产业高端化、集聚化、低碳化发展,为中关村创业大街创新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三、加快建设“三山五园”及西山历史文化带

  以“三山五园”为核心,发挥历史文化要素对于改善区域环境、增加绿色空间、疏功能减人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挖掘区域文化遗产整体价值,恢复香山文物历史景观,实施北法海寺等文物保护工程,恢复传统京西稻景观,打造荟萃自然风光、皇家园林文化遗产和近现代史迹的文化景观。深化颐和园圆明园板块、香山板块、园外园板块特色发展,强化园林间的联系,继续实施园外园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北京西部西山文化带(海淀部分),高标准布局建设一批高端文化旅游项目,推动故宫北院区等重要节点项目建设,充分挖掘各级各类文化资源,大力发展高端特色文化旅游产业。

  四、推进功能区融合协同发展

  加强功能区联动发展,形成特色鲜明、分工合理、协同融合的空间格局。以中关村科学城为核心,中关村大街为主脉,强化中枢、贯穿南北、辐射东西,在全域范围内整合产业布局和创新服务链条,形成南部科学城以原始创新、科技金融、技术服务、创业服务为特色,北部生态科技新区以成果转化、产业整合及高新技术服务为特色,西山历史文化带以生态旅游文化休闲为特色的贯通互动、生态优美的创新型经济集聚区。高标准做好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加强功能区建设、街区建设、社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单位建筑建设,逐步形成符合首都中心城区定位的城市功能体系。

第三节 优化“高精尖”产业结构

  一、深化优势产业发展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结构性改革,强化壮大“高精尖”经济结构,发挥龙头企业转型升级的带动作用,支持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智能硬件、新材料、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设“中关村智造大街”,打造科技创新产业链。重点发展大智造、大信息、大数据、大服务、大生态和大健康等新兴产业。

  推动“互联网+”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海淀在软件信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领先地位,重点培育智能制造创新中心,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构建跨界融合新业态,支持机器人、智能控制等产业发展。

  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构建海淀特色产业体系。坚持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方向,建立健全以知识经济、服务经济、绿色经济为主导的“高精尖”产业体系,形成与中关村核心区战略定位相适应、与首都中心城区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通过并购重组、跨界融合等手段培育一批占据产业制高点、具有国际主导力的领军企业,持续推动一批骨干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创新绩效显著、具有产业整合能力、具有全球辐射带动能力的产业集群。

  巩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提升科技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围绕“高精尖”经济结构,着力配套打造以科技服务业、文化与科技融合服务业为核心的高水平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以研发设计、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创业孵化、检验检测、标准研制等为代表的智力密集型、高附加值的科技服务产业。引进世界著名酒店管理集团,加快发展高端商务服务业。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农业领域的示范应用。

  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鼓励公主坟、世纪城、清河等消费聚集区丰富业态、完善功能,满足周边居民消费和商务区配套服务。重点推进北部地区商业配套设施和网点建设,满足北部地区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引入生活服务领域品牌企业及服务,鼓励连锁企业扩大社区直营连锁规模。加快生活性服务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大力发展“互联网+社区商业”,逐步打造“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特色化、便利化、电商化”的生活性服务业新格局。

第五章 深化文化创新发展

  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锲而不舍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优秀历史文化传承发展,加快文化事业发展,基本建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序的全国一流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增强文化软实力,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充分发挥海淀支撑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重要作用。

第一节 大力弘扬先进思想文化

  一、深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加强精神文明阵地建设,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净化网络环境。构建全媒体和线下宣传网络,加大主题宣传和先进典型宣传,增强舆论引导能力。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形成全区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

  繁荣先进文化创作生产。整合政府、学校、社会资源,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阵地和体验实践中心开发建设。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打造一批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形势需要、思想性和艺术性俱佳的精品力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优化城市文明环境。进一步巩固深化文明城区创建成果,以推进文明城区指标任务持续落实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问题治理、区域共建、社会参与、服务群众等长效机制,在更高的水平上营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抓好以文明礼仪养成和法治思维培养为重点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宣传教育活动及道德模范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拓展公共文明引导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引导社会崇德向善。

  大力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建立和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支撑体系和社会化工作机制。坚持科普事业和科普产业双轮驱动,推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和基础工程建设,使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大幅提升,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人口比例位于全市全国前列,达到国际化高端城市的水平。

第二节 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

  一、构建全国一流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和社会化,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文化基础工程建设。实施标准化工程,根据人口发展和分布情况,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基层综合文化中心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先进水平。实施数字化工程,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模式,提高数字资源供给能力和远程服务能力,实现文化消费、文化服务随处可得的目标。启用档案馆新馆,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升档案管理和利用水平。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实现供需对接和资源整合。建立群众需求征集、服务评价反馈机制,公布文化服务目录,实现群众点菜、政府端菜的“菜单式”、“订单式”服务供给,使群众“要”文化和政府“送”文化更加匹配。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激发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建设文化组织员、文化指导员和文化志愿者三支队伍,完善文化队伍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抓好文艺产品的创作聚集

  着力提升品牌活动影响力。依托海淀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和新中国成立以来形成的创新文化传统,持续提升四季系列文化活动、书香海淀、中关村国际青年艺术季、中关村系列演出季等富有海淀特色和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打造海淀美术季、海淀合唱大赛、海淀广场舞大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实现优秀文化产品的供给倍增。

  探索实现海淀演出市场发展新方式。引进社会资源提供多角度的文化定制服务。运用“众筹”方式开展“文化定制”。探索通过互联网和传统宣传模式相结合、金融与传统政策扶持相结合的模式,推动一批精品力作涌现,吸引更多高水平演出落地,推动海淀文艺舞台持续繁荣。精准定位群众文化消费需求,逐步打造特色演出品牌,推动演出市场产业化发展。

  讲好海淀创新故事。深度挖掘“三山五园”历史文化和中关村创新发展历史,对具有海淀特色和重要艺术价值的原创艺术产品以及民间艺术生产、传播给予政策扶持。

第三节 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与创新

  一、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体系

  加强文化遗址保护。实施圆明园大宫门、香山二十八景等一批遗址保护性修复工程,推进数字圆明园、海淀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等文化项目,提升西洋楼遗址保护水平,建设历史文化资源标识系统。加快周边道路交通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提升颐和园、圆明园、香山等重点景区周边环境品质。依法治志,繁荣地方志事业。

  健全文物保护体系。建立文物部门依法监督、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管理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三位一体的文物监督管理格局。建立区级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街镇政府属地管理、村(社区)积极参与的三级文物管理体制。保护文物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促进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和谐发展。以“三山五园”为中心,研究重要文物的合理利用与有效发展,着力推进西山国家森林公园、大西山文物带等地区文物的开发与利用。

  二、传承弘扬特色文化遗产

  开发高端特色文化旅游。完善特色文化资源保护和研究。开展“三山五园”皇家园林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方面的研究和保护。积极推进曹雪芹西山故里、纳兰文化园、贝家花园等文化资源的挖掘、传承和保护性利用。完善以皇家园林游、科教体验游、都市风情游、生态休闲游、传统民俗游为重点的旅游产品体系。启动大西山国家公园建设,积极修缮古香道作为登山健步线路。

  加强博物馆建设。推动故宫北院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海淀区博物馆文化影响力。筹建海淀区新博物馆、镇域特色民俗馆、农业科学专题博物馆等一批文化项目。

第四节 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一、促进文化科技融合

  加快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推动中关村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园等特色功能区建设,推动中海动漫孵化基地、北太平庄影视产业园等功能区建设升级。支持传统商业服务业向文化商业综合体转型,建设国家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基地。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

  优化文化创意产业结构。继续保持新媒体、数字内容、文化装备等文化产业领跑全市、领先全国的优势地位。稳定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的主导地位,做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广告会展、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及文化辅助服务等行业的收入规模,扶持文化艺术和艺术品交易行业创新发展。大力实施“文化+”战略,推进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型文化产业业态。推动政府资金向原创环节倾斜,鼓励优秀文化艺术创作,加大版权保护力度。

  二、提高海淀文化影响力

  加强区域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与津冀地区交流,共同开展文化活动、产业项目、文化园区等各领域合作。充分利用京津冀文化产业联盟和演艺联盟平台,开展文化产业项目合作,共同打造京津、京冀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

  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创新拓展文化传播渠道,加强国际文化传播能力,扩大“三山五园”文化全球巡展的规模和影响。依托海淀文化资源优势,积极承办国际文化节事活动,激发城市文化活力。支持图书出版、游戏动漫和文化装备等优势出口企业发展,结合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扩大文化贸易规模,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提高文化创意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企业。

第六章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绿色发展,把绿色理念根植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中,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城市发展建设的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水、空间等环境保护力度,推进山水结合、绿廊贯穿,城市绿地景观更加优美怡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第一节 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一、建立约束管控机制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完善建设项目环保准入约束机制,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用最少的能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健全生态确权登记。坚持城乡环境同一标准,一体治理。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区域内水流、森林、荒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整合完善农业生态补偿、集体生态林补偿、农田补贴等相关政策。

  二、强化环境监测执法

  完善监管体系。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严格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建立重点污染源企业排污许可制度,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建立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强制淘汰制度。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实行节能评估审查、环保审批和水影响评价。

  强化执法监督。加大环境污染督查巡视、环境监测预警和联动执法力度。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监测评价。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

  全面提升能效水平。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管理。新建项目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积极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提高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升绿色建筑在城镇建筑中的比重,基本完成具有改造潜力的老旧小区节能综合改造。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行动。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坚持并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土地整治实施机制创新,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主,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加强土地利用情况动态监测和联合执法监管。

第二节 构建全域绿色生态网络

  一、努力增加绿色生态空间

  强化生态环境体系建设。实施绿屏、绿廊、绿心、生态修复等绿色空间工程,巩固完善“三山五园”地区、大西山沿线等生态屏障,加快实施大尺度城市森林建设,扩大生态环境容量,提升区域生态承载力。构建“山水林田湖”融合发展的全域绿色网络,“十三五”末城市绿化覆盖率达53%。

  增强生态服务科技创新创业能力。高水平建设中关村1号、集成电路产业园等科技园区周边环境。引导“高精尖”企业“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实现科技与生态更好地融合发展。加大绿化废弃物处理站建设力度,力争实现绿化废弃物循环利用。

  推进园林景观体系建设。推进功能疏解、村庄腾退、环境整治与还绿增绿工程,开展增彩延绿。完善现有郊野公园设施和功能,在二道绿化隔离地区进行郊野公园建设,提升郊野公园品质。建设百旺三期、阜石路南侧、昆玉河、中关村大街等特色公园和景观廊道,营造特色鲜明的城市景观。

  落实绿色惠民体系建设。提高园林服务民生水平,加强公共绿地建设,积极推进城市立体绿化,见缝插绿。鼓励实施公共建筑屋顶绿化,推动建筑墙体和立交桥垂直绿化。重点落实清河、京密引水渠等绿道建设,新增农大南路等小微绿地、长椿健身园等园艺中心,让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

  二、加强生态资源保护

  保护修复湿地生态功能。以翠湖湿地为核心,恢复北部地区生态水系统,将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建设成为湿地、水资源保护与净化的科普基地和研究中心。

  巩固绿色生态资源。优先选用乡土物种,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丰富生物多样性,提高林木覆盖率。严格依法行政,整合现有园林绿化执法资源,探索园林绿化统一执法途径,保护以西山和翠湖湿地为生态核心区的园林绿化资源及动植物安全。

第三节 加强水系生态修复与治理

  一、修复水系生态功能

  加强水系生态的系统性修复与治理,促进水环境整体改善。坚持问题导向,高水平统筹规划水系生态修复与治理,推进集雨、截污、节水、水环境提升工程,整体提升区域水环境品质。还清河道水体,拓宽水面湿地,保护涵养水源,增加水动力,促进水体循环流动,推进南水北调相关工程,修复流域水系生态功能,构建水清岸绿、连通循环的水系格局。依靠科技治水,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水生态保护、治理领域的推广应用,建设“海绵城市”、“亲水城市”,为核心区建设提供安全的水务保障和水生态环境。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评价一票否决制度。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保护地下水,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实现雨污分流,防控面源污染,提高再生水水质,鼓励建设雨水利用设施,多建下凹绿地,多措并举,同步加强净化处理和城市防洪,确保安全度汛。提高供水管网覆盖率,实施自备井置换工程。新建温泉地表水厂及加压泵站,完善供水配套设施。建设再生水河湖补水管线,为流域河道多方筹措水源,增加水体活力。提升重点区域水源涵养功能。

  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利用。统筹区域水资源配置,推动建立水资源统一管理调配机制。通过蓄滞雨水、回用再生水,争取南水北调生态用水等手段,实现多水联调,弥补水源不足,保障水资源供给,构建多元互济的水资源保障格局。规划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监测、供水调度管理、水务综合决策服务等信息化系统,搭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行业监管平台,利用价格手段提升用水效率,以较低的用水增速支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加大水环境综合治理

  全面启动全区水生态治理工作。在截污治污和河道生态治理基础上,以水生态治理为主线,通过河湖水系连通循环,河道生态修复等手段,力争到2016年底,南沙河水体出境断面考核达标,主要指标好于V类;到2018年,区管主要河道循环流动,河湖水质达到或接近IV类;到2020年,通过生态涵养巩固,区管河道水清岸绿,水质达到IV类,重点区域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III类水体标准。

  实施重点工程,推进水污染治理。区镇两级同责,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措施,坚决禁止污水直排入河,推进管网覆盖改造提升,实施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消除内源污染,提高河湖水系自净能力。以保障行洪安全为前提,着力改善地表水环境,继续实施河道生态治理、河底清淤、水污染防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加快丹青圃湿地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新建上庄再生水厂,升级改造稻香湖、翠湖再生水厂和北部地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提高出水水质,使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A级标准。加快翠湖南路、翠湖东路、上庄东路随路污水、中水管线建设。实施南沙河、南北旱河等一批河道景观提升工程。深化全国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推进“河长制”,完善水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四、创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

  坚持节水优先、量水发展。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产业,狠抓重点行业的节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发挥水资源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作用,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15%以上。大力普及推广节水、水循环利用技术、工艺和新型服务模式,实现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全覆盖。全面推广节水器具,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爱水、护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

第四节 加强大气污染和垃圾治理

  一、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快实施治污工程,更加突出社会共同治理责任和市民的自觉行动,以治理PM2.5为重点,围绕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关键领域,努力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基本实现能源清洁转型。广泛使用清洁能源技术,大幅压减采暖、民用燃煤总量。加强农村地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推广应用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联供等新技术、新产品。实施燃煤替代工程,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推行低氮燃烧技术运用,实施燃气供暖设施改造。到2020年,建成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体、地热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补充的清洁能源体系,优质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到90%以上,可再生能源比重达到8%左右。

  更环保地使用车辆。强化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严格落实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车用燃油标准。推动实施停车自动熄火。淘汰老旧机动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增加汽车充电设施。积极推广和更新使用新能源车和第六阶段标准车辆。

  更有效地管控生产排放和治理扬尘。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工业污染防治。落实大气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审批制度,加快淘汰退出家具制造、铸锻、化工、建材等落后产能,深入开展石化、喷涂、汽车修理、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大露天烧烤、露天焚烧、餐饮油烟、服装干洗、汽车修理、工地扬尘等重点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二、做好垃圾废弃物治理

  把减量放在优先位置。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减少生产、运输、消费全过程废弃物产生。提倡“光盘行动”,减少舌尖上的浪费。深入推进限塑行动,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积极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减少二次装修。

  强化垃圾分类管理。加快构建对各类垃圾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过程管理体系。综合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搭建废弃物回收平台。

  提升垃圾处理利用能力。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运输系统,分步完成生活垃圾密闭式清洁站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推动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资源化、规范化处置。全面开展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规范收运工作,对餐饮业的餐厨垃圾实行产量、成分、处理登记制度。建设大工村建筑垃圾处理厂、宝山综合处理厂、六里屯综合处理厂、六里屯再生资源预处理中心等项目。提高垃圾焚烧比例,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第七章 共建共享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共建共享,着力增进人民福祉。增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区域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建成全覆盖、保基本、促公平、高效率、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需求。

第一节 建设高水平均衡化教育强区

  一、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大力实施中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根据城市功能定位,高位规划教育布局,全面提升教学设施水平,打造高素质干部教师队伍,构建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创建教育云中心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顶尖人才、技术变革和机制创新促进教育发展,使海淀教育在基础设施、师资水平、教育质量三个方面继续保持全国一流。

  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学区制管理改革,搭建学校属地交互平台,实现地区内各级各类教育资源统筹共享。实施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提升教育督导水平,推进管办评分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自主发展。探索校长职级制,实现校长由职务向职业的转变。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创新绩效工资管理机制,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青年教师实际困难,为青年教师解除后顾之忧,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完善全纳融合、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提升德育教育水平,全面落实新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案。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注重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深化考试招生评价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衔接教育研究,建设全国一流的学生综合实践基地。

  二、完善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大力度增加优质学位。建设一批新优质学校和新品牌学校,提升一批薄弱校,力争办好居民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推动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向学位紧缺地区辐射,新建树村学校,推进北京市育英中学整体改扩建等工程。适应生育政策调整,科学增加教育资源总量。加强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推进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适当扩大公办园的规模和比例,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普惠性幼儿园。

  建设多元特色的优质教育形态。通过名校承办,高校、科研院所支持等方式,引导学校差异化内涵发展。重视培育学校优势和特色,加强课程特色和学校文化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质。发展混合所有制学校,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丰富优质教育供给形态。

  三、完善多层次教育体系

  发挥区域高等教育优势。大力支持区域内建设2-3所国际一流大学。加大驻区高校服务力度,支持科技平台搭建、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技创新中心创建提供智力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设高中特色实验班和大学先修课程,建立博士培养基地和博士后流动站。整合国际教育平台和资源,支持国际学校建设发展,为有需求的外籍人才、海归人士子女提供优质国际教育资源,更好地吸引高端科技创新人才安家落户。

  全面提升居民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现代职业教育水平,办好社区教育,发展互联网教育和国际化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学习型社会。

第二节 建设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做好劳动就业服务

  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深化充分就业区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落实精细化就业管理服务制度,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以内。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就业服务能力。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推进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化发展。

  加强就业援助。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对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农转非等人员帮扶力度,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严格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二、筑牢社会保险网底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继续深化经办模式改革,提升社保经办服务网点能力建设,实现更加便民、惠民、利民的社保经办服务。

  提升综合救助能力。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优待抚恤、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全面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拓展临时救助领域。坚持补短板、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政府托底、慈善事业发力、社会资本参与,对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体实施精准济困脱贫,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提升养老综合服务能力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认真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社会保障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实施智慧养老工程。大力发展“互联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会居家养老服务。扶持发展社区内老年人互助服务,逐步推广老年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积累,有效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管理。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及评估管理制度,新建1所精神残疾老人护养院。通过设施改造、功能提升、内容拓展,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性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并逐步推广。新建住宅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人均用地面积达到0.13平方米。推广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管理、慢病防治、家庭护理、紧急救援等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深化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对收住海淀户籍老年人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探索形成专业化运营的社会养老服务新模式,初步建立居家养老、社会化养老、跨区域度假式养老等多元养老模式。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养老服务。开展跨地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探索为政府托底保障的低保、低收入老年人群购买养老床位,对收住海淀户籍老年人的京郊及就近区域养老机构给予同等床位补贴待遇。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制定政策体系,完善服务队伍,撬动养老产业发展。

  四、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益

  促进妇女儿童发展。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全面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妇女劳动保护、社会福利、卫生保健、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完善分性别统计制度,改善妇女发展环境。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儿童福利院,成立区儿童服务指导中心,搭建区街居三级服务网络。注重儿童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心理素质和良好性格的培养和塑造,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做好残疾人基本权益保障工作。加大残疾人教育扶持力度,提供专业常态的法律救助服务,全面提升无障碍水平。促进福利企业发展,积极推动社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大宣传力度,壮大福利企业队伍,逐步创建适合残疾人集中就业的良好环境。

  五、做好基本住房保障

  加快实施住房改造工程。立足于让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尊重居民意愿,主动对接城市功能布局调整和人口疏解,基本完成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任务,同步提升周边基础设施、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能力。

  完善基本住房供应体系。坚持以租为主的基本住房保障方式,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并举,着力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及高端人才的住房租赁需求,稳步推进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优先保障高端人才和本区户籍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海淀区域内职住平衡,构建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第三节 努力建设“健康海淀”

  一、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和相关部署,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实现公立医院改革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目标,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切实推进“三医联动”。全面打造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标准建设和管理区属公立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完善中医药、妇儿、老年、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专科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依法治理,不断完善行业监督执法体系,坚决打击医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风建设,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统筹辖区医疗卫生资源,严控医疗资源总量,按照规划合理调整医疗资源空间布局与专科布局,完善北部地区医疗资源配置。深化医联体建设,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式全科诊疗服务新模式,引导优质资源向基层流动,促进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积极创新优化基层机构运行机制、服务模式,提高社区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夯实“技术、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基层卫生计生工作网底,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促进全民健康覆盖。

  强化公共卫生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增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以及卫生应急保障能力。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慢性病防控网络,进一步加强脑卒中、高血压、糖尿病、口腔疾病等慢病管理及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促进医疗服务模式从以治疗为重向以预防为主、防治并重转变,全面提升居民健康水平。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制。落实控烟条例。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力争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区)。

  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普及优生优育、母婴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推进全民体育运动

  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成立体育产业协会。调整、充实、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一步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发展体育旅游产业,打造温泉山地户外运动小镇。推动校园足球。推广特色冰上运动,扩大中小学开设冰雪运动课程试点范围。推广全民健身计划,开发适合不同人群的健身项目,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大力推动冬季体育运动发展。以北京举办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在全区大力普及冬季体育运动。不断完善冬季运动基础设施建设,筹建海淀区冬季运动中心,充分利用区内各类公园及河流、湖泊、水库等公开水域建立公共冰场或临时性可拆装冰场。广泛开展冬季运动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冬季体育竞赛、冰雪趣味性体育活动。推动专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以吸引、带动和帮助更多的群众参与冬季体育运动,力争带动全区80万人参与冰雪运动。加强冬季项目队伍建设,坚持以冰为主、以雪为辅,重点发展花样滑冰、冰球、短道速滑等项目,不断提升冬季体育运动竞技水平。

  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高度整合全区执法资源和监管信息,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建设食品药品综合应急指挥调度体系,形成统一调度、响应和处置的决策机构和运行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执法力度。

  完善食品药品风险防控和监管体系。建设食品药品风险防控体系,建成覆盖全区的检测监测站点和技术保障网络,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转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地方食品药品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完备,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科学监管水平和技术保障能力明显提高。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查合格率达到98.5%,药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社区基本药物和零差率药物抽验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

第四节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一、创新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优化社会治理布局。创新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共建共享的精细化社会治理格局。加快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街道在区域党建、开展公共服务、统筹辖区管理、组织综合执法、指导社区建设等方面的职能。全面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增强社区民主自治能力和水平。

  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探索和规范多种形式政府购买服务,用政府资源撬动社会和市场资源参与社会治理,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多元化。加强街道、镇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在街镇层面建成符合标准要求的社区服务中心,完善“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积极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构建“多元需求、多元参与、多元投入、多元共享”的社区服务体系,落实全国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实验区和北京市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实验街道建设,积极推动实验项目的组织实施,有效提升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扶植。探索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政社分离的原则,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的脱钩工作。建设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养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能力与水平。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养扶持和监管力度,认真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发挥社会组织等级评定的示范作用。构建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人才的“三社联动”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协同发展。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稳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水平。加强志愿者队伍,健全社会动员机制。

  加快完善社会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建立完善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

  推进社会共治。畅通参与渠道,健全参与机制,形成党委、政府、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社区和居民群众共同管理、共同爱护、充满人文关怀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驻区大院大所文化在自治互助方面的积极作用,共治共建文明区。进一步做好共青团、工会、工商联、民族、宗教、侨务、对台、地震、气象、红十字会等各项工作。

第八章 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建治协调、智能精细、文明和谐的城市治理思路,进一步从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以缓解交通拥堵等民生问题为突破口,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创新城市治理体制机制,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

第一节 加快治理交通拥堵

  一、加快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加密轨道交通网线。推进地铁16号线、12号线、19号线一期、京张铁路等工程建设,力争新增轨道交通里程约70公里。

“十三五”末轨道交通规划示意图.jpg

  加快城市快速路、主次干(支)路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上庄路南段(含西山隧道)、邓庄南路、翠湖南路等项目,推进上庄路北段、京新高速(四环到五环)、金河路、西外大街西延三期等项目,完善西三旗、清河、上地等重点区域路网结构,力争“十三五”期间新增道路通车里程100公里。

“十三五”末路网规划示意图.jpg

  畅通微循环道路。加快打通永泰庄东路、西二旗中路等城市断头路,消除“瓶颈路”,重点推进香山核心区、四王府以东地区路网、东升科技园配套支路网建设,实现微循环道路全部建成。疏通城市道路“毛细血管”,改善街坊及居住区道路系统,扩展交通空间,提高通行性,集中、连片改善区域交通。改造拥堵节点,优化学院路、志新路等路段及出入口,提高通行效率。

  完善绿色出行系统。鼓励绿色出行,加快完善人行步道、自行车道等绿色出行系统。开展自行车、步行交通路权整治,严格治理占用非机动车道的行为,推进自行车回归城市,提升慢行系统连续性、安全性、舒适度和便利化水平。促进自行车、步行交通和公共交通无缝衔接,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优化静态交通。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严格规范停车配建管理,推进停车挖潜建设,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停车布局。重点加强医院、景点、老旧小区等区域立体化停车设施建设,合理利用公共交通场站立体空间和道路桥下资源增设停车场,努力增加停车资源供给。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依法规范和整治停车秩序,防治违章停车,严格占道停车管理。

  二、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

  加强交通治理顶层设计。把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放在城市管理的突出位置,完善治理交通拥堵发展规划,强化“规建管限”,综合采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疏堵改造、静态交通管理、公交服务改善、慢行系统完善、秩序整治执法等措施,大力缓解交通拥堵。

  深化智能交通建设应用。完善交通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交通信息大数据共享和“互联网+”应用,为市民提供及时、精准的智能交通信息服务,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

  加强交通引导服务。继续支持和保障交通协管员、公共文明引导员实施秩序引导,进一步规范海淀文明交通管理制度。

第二节 加强城市智能化建设

  一、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水平

  建设高速信息网络。加快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光纤宽带网络,基本实现百兆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全覆盖。构建新一代无线宽带网络,实现主要公共场所无线网络全覆盖。提升海淀政务云平台服务能力,促进信息资源充分整合,发挥电子政务的整体效益。完善海淀区网络安全防控体系,营造安全可信的信息网络空间,提升智慧海淀安全保障能力。

  完善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开放与应用,满足多样化的征信服务需求,实现全区各部门和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互通互联及信息共享,构建与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体现海淀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加快推进城市智慧管理

  应用大数据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动大数据整合及应用,支撑智慧海淀总体发展。充分发挥海淀科技创新优势,将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支持“大数据”在宏观决策、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多领域的创新应用。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形成大数据资源中心,促进大数据的创新应用和再开发。逐步开放信用、交通、卫生等公共信息资源,为公众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促进信息消费的全面发展。

  促进政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开放。在区街居三级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推广“互联网+”政务模式,使公共服务获取泛在快捷。以政务云平台为基础,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市政设施运行、交通、环境、应急等方面的管理效能,实现社会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三网融合。完善全区三级网格化工作体系、机制建设,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街镇综合协调能力,构建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城市运行环境。

  完善面向民生的智能化服务体系。探索“互联网+”医疗的新型医疗模式,重点推进人口健康信息资源的协同共享,拓展网络预约挂号、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市级医院和区管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等信息化医疗新应用,实现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于政务云平台,打造互动、开放、共享的教育资源服务云,建成公平、优质、创新、开放的海淀教育体系,使海淀成为全国领先的学习型城区和智慧教育示范区。建立涵盖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市场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应用的统一的智慧文化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不受时间、地域限制的一站式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便利。拓展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打造集家居安防、社区管理、远程医疗、智慧养老、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智慧社区,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效能。

第三节 保障城市精细安全运行

  一、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健全文明城区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构建权责清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建立以问题为导向、以流程为基础,通过条块动态协同工作,管理、作业、执法有效衔接来快速处理各类问题的新型体制与机制,形成与首都中心城区相匹配的城市管理方法和模式。提升治理能力,逐步实现从“治病”到“宜居”的重大转变。

  理顺城市管理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坚持寓服务于管理之中,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构建“大城管”体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管理难题。推动综合执法与专项执法、行政管理紧密衔接。

  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加强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法规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完善全区三级网格化工作体系、机制建设,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全覆盖。健全重大活动常态化运行服务保障机制。

  二、建设整洁有序家园

  全面整治城市环境。强化边角地、市场周边等薄弱区域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加强日常性维护,实现常态化管理,基本消除环境死角。严厉整治垃圾污水乱倒乱排、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法小广告等痼疾顽症,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实施重点地区景观提升工程,打造首都景观精品,做好国家重大活动景观保障。加强城市风貌要素管理。

  提升街区宜居水平。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和现代城市要素,建设设施齐全、服务便利的宜居街区。充分考虑居民社交活动需求,规划建设尺度适宜、方便通行、易于交往的人性化街区。

  三、加强平安海淀建设

  完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完善以“六张网”为框架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强化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

  实施科技创安工程。确保重要公共区域、重点地段和节点视频监控全覆盖、无盲点,构建“海淀网友”、“社区警务工作团队”等群防群治新平台与新模式,提升城市安全感。

  筑牢安全生产“防护网”。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深入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有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整治隐患,夯实基础,推进消防站建设,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完善战勤保障机制,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建立消防培训基地,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提高城市应急管理能力。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增强预防与应对极端性灾害能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平台,推进预警信息发布终端进社区、村、企业和学校,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医疗救助等应急保障体系,增强全社会应急救援能力。

  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建立健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完善信访矛盾多元化调解机制。

第九章 强化持续发展动力

  深入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立健全倒逼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具有标志性、关联性作用的重大改革,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第一节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一、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提高政府效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做好国家和全市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向街镇下放。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对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制定权力要素标准、审批流程标准、裁量准则标准和服务方式标准,绘制行政权力运行图。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推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组建理事会,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服务能力。

  完善政府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人事项在新综合政务大厅全过程办理,个人事项在街镇、社区的联动通办,着力构建法人事项集中办理、个人事项就近办理的政务服务格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加快智慧政务网络建设,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探索并联审批机制和模式,提高整体化服务水平,着力打造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化、高效率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广创业会客厅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和社会服务融合,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不断为公众提供规范、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创新公共服务工作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对公共服务事项的绩效考评机制。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制度。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进一步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构建安全、高效、便捷的财政国库收付管理新模式。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制改革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税源潜力。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落实优先使用新技术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和措施。

  二、推进市场化改革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有序进退、资产重组和产业升级,提升国有企业的发展质量与运营效益,在科技金融、现代商业、园区建设、文化旅游、特色地产、公共服务、教育体育等领域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治理结构完善、有较强实力的品牌企业。改组组建资产千亿级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形成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按照商业类和公益类,对区属国有企业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形成更加符合市场化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科学管理、简政放权,重点管好国有资产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2020年提高到30%。

  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环节,加快推行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提高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继续减少前置性审批和收费项目,稳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按有关部署简化企业注销流程,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有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工商、物价等综合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和价格总水平稳定,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

第二节 加强开放交流合作

  一、创新区域融合发展

  提高“四个服务”能力。健全服务中央单位、央企和驻区部队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四个服务”质量水平。加强国防教育,提高国防动员能力,支持和服务好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继续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干部安置、军人家属就业、子女上学、军休等工作。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提高参与经济建设和维护地区稳定的能力。

  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和友好城区建设。做好援藏、援疆、援青等对口支援工作,落实好与丹江口等地区的对口帮扶任务。制定友好城市发展战略,加强与延庆、张家口等地区的友好交流,完善高层互访和对话机制,推进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生态环境、城市治理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

  二、强化国际交往功能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科技企业“走出去”,通过跨国并购、股权投资在全球布局产业链。深化园区合作,支持建设符合企业需求的海外产业园、研发基地、产业孵化基地,为企业集群式走出去提供服务。依托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国家战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专业机构在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研发机构、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等,提升整合利用当地研发和生产资源的能力。

  强化国际交往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服务环境,提高地区国际化水平。提高城市综合服务保障能力,重点服务好重大外交外事活动,扩展科技与文化交流合作,形成具有高品质综合服务保障能力的国际交往核心区。在教育、医疗等方面为外籍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国际化社区。

第三节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规范行政机关法定职责权限,推进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运行机制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考核体系和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政协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及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群众和社会监督。完善审计制度,逐步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等有关工作制度。

  健全依法决策依据。加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提高决策的正当性,降低执行成本。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对执法自由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和规范。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部门执法实际,明确审核职责、案件范围、程序和形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投诉举报案件督办和监督考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行为的追究问责。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全力构建法治社会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建立健全配套机制,支持司改试点单位深入推进改革,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监督纠错功能,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工作,提高复议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支持行政审判工作。各级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加强对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执行裁判的管理。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

  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建设全民守法示范区。建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百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律师、公证服务和法律援助。全面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第十章 全面保障规划实施

  坚持党对经济社会工作的领导,建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贴合海淀实际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保障,做好监督考评,动员社会参与,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效应,共同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一节 强化规划统筹指导

  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各部门要以本规划为指导,确保发展目标、重大任务等符合本规划的要求,确保将“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区级专项规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细化落实规划重点任务。

第二节 大力完善配套保障

  制定实施计划,按照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研究出台相关专项行动计划,以一批重大举措保障规划实施。强化项目支撑,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发挥好重大项目对规划落实的支撑作用。健全重点项目储备库制度,增强项目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有序组织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加强财政资金保障,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优化安排涉及生态环保、民生保障、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投入,提高政府投资的引导力和带动力,鼓励社会投资投向规划重点领域,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第三节 积极做好监督考评

  加强考核评价,分解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强化对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规划评估,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区政府组织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中期评估等情况需要对纲要进行修订时,由区政府提出意见,报请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负责的主要发展目标、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年度进展情况、重大任务年度执行情况,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年度监督检查。

第四节 广泛动员公众参与

  本规划的制订凝聚着公众的智慧,规划的落实也需要广泛动员公众参与。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十三五”规划宣传,让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人心,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识和了解,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参与实施和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使实施规划成为海淀人民的自觉行动,共同携手把家园海淀建设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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